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和措施,包括财政和技术援助,以促进和推进公共福利,创造和维护人与自然能够和谐共存的条件,满足当代和后代美国人的社会、经济和其他要求。 (b) 为执行本法所规定的政策,联邦政府有责任在符合国家政策其他基本考虑的情况下,使用一切切实可行的手段,改进和协调联邦计划、职能、方案和资源,以使国家能够: (1) 履行每一代人作为后代环境托管人的责任; (2) 确保所有美国人享有安全、健康、富有成效和美观及文化的环境; (3) 实现环境的最广泛有益利用,而不会导致环境退化、健康或安全风险或其他不良和非预期后果; (4) 保护我们国家遗产中重要的历史、文化和自然方面,并尽可能维持一个支持多样性和个人选择多样性的环境;(5) 实现人口与资源利用之间的平衡,以实现高标准的生活和广泛共享的生活便利;(6) 提高可再生资源的质量,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可耗竭资源。(c) 国会认识到每个人都应享有健康的环境,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贡献。
主要关键词